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同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及海城人民的广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确立“升华认知,完善自我,强化监督”的发展思路,坚持“服务海城发展大局”的工作方向。按照年初提出的“夯实、优化、丰富、提高”的工作要求,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提升对海城检察工作与海城地域发展之间关系的认知,优化结构设计,夯实规范管理基础
1、提高了辩证统一认识,树立起谋划检察工作要体现服务海城工作大局的意识。在法律框架下,以促进和保障海城政经发展,社会稳定作为开展检察工作的前提。为创建“对接海城中心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模式”提供了思想保障。
2、优化了资源配置架构,搭建起符合新时期检察工作要求,适应海城发展需求的平台。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组建了省内首家职务犯罪预防局;调整和强化了派驻检察室,设立检察业务专员;扩容了法警配置规模;优化了部门人员结构。为推进 “检力下沉、监督前移、延伸服务、检务公开”提供了基础保障。
3、调整了工作布局结构,形成了信息通畅,履职及时,部门联动,多级合力的局面。通过强化部门协调,理顺业务流程,明确办理节点,破解了部门间职责不明,连接断层,沟通不畅的局面。基本体现了检察工作内在规律、特点,为促进“深入调研,全面掌握,结合实际,正确司法”提供了实施保障。
4、强化了办案监管设计,建立起立体案件办理监督管理体系。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案件,加强了案件从进口到终结全程的动态监控机制的设计。控告申诉部门归口管理线索,加强了每个办理节点回复结果的定段掌控机制的设计。制定了不同类型案件实行检委会专员审查机制,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三关预审机制,为实行“办理、决策、执行、监管一体化”提供了管理保障。
5、完善了考核评价制度,建立起一整套的组织人事、办公办事、行为操守的规则标准。完善了考勤制度、公文流转制度、印鉴使用制度、对外联络制度、行为操守计分制度等,为实现“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粗线型向精细型、由有则可依向有则必依的作风转变”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提升在开展检察工作中准确诠释法律监督属性的水平,合理调控权重,科学安排工作布局
1、在广泛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有效使用法律监督手段,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海城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是着力推动行业预防、备案预防、专项预防、预防警示、职务犯罪信息查询等工作的开展,整合诉讼监督,侦查监督中的预防工作属性,建立了以预防为抓手的“大预防”工作格局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监督在规范执法,遏制腐败的预防功效。
二是调整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权重,坚持惩防并重原则。推行前置预防和后置预防并用,预防调查先行,有的放矢查办的侦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今年实施以来效果较好,成果显著。
2、把关注民生,关注百姓诉求的理念溶入到检察工作当中,为实现海城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一是建立以控告申诉部门为主体,全院参与的“大控访”工作格局体系,通过对不同时期,不同渠道控告申诉线索汇总分析方法的应用和对办案各阶段做动态风险评估机制的推行,及时有效的发现风险信息。实行上下贯通,部门联动,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降到最低。
二是进一步加大申诉案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发现我们办案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自我纠正、自我修复、自我调节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避免瑕疵案件、错误案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对侵害民生犯罪的打击,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全年办理涉及民生案件47件。
三、提升打击刑事犯罪和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全面履行职责,巩固海检先进成果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15件776人,批准逮捕502件6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46件1263人,提起公诉752件1044人。依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113件150人,不起诉68件99人。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妥善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85件,145人。
2、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全年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8件,立案侦查21件4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15件35人,渎职侵权案6件10人。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全年共提出检察建议9件,开展行业预防4家,开展大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宣传活动11次,开展警示教育18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
3、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全年共监督案4件7人;决定追捕35人,追诉8人;依法提请刑事抗诉3人;依法提请民事抗诉16件;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0件,纠正监外罪犯脱漏管、刑期计算错误24人。
各位代表,我们一年来的工作始终得益于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监督和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海城人民的广泛关心、理解和包容,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对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客观看待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执法保障机制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不够完善;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单纯强调办案,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执法理念偏差,片面追求成绩的系统本位主义等诸多问题。甚至于利用检察权追求己利,行为操守有辱检威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你们的大力关注、广泛监督下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打算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会议精神,坚决认真执行市委工作部署,立足全市中心工作。以服务为宗旨、法治为核心、责任为基础,突出规范性、效能性、服务性工作理念,努力取得法律监督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提升。为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幸福”新海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拓宽阳光检察通道,广泛接受各界监督
一是坚持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汇报机制;建立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完善接受专题视察的机制。
二是创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资讯》期刊,建立常态化接受代表监督机制;创办《检察文化》、《检察宣传》、《检察党建》期刊,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加快“检察联络员工作研究会”的筹建工作,充分发挥其纽带桥梁作用,使我们能够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是开放各类审查案件办理的流转状态和节点时限的查询,使每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处于监督之下。
二、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筑牢检民和谐关系
以维护百姓合理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以“举报和控告受理中心”为载体,以“检察室业务专员”为触角,打造符合海检特色的“亲民驿站”和“检务绿色通道”,不断完善检民对话机制和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拓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渠道和空间,切实让百姓对于司法需求,能够想到检察院,找到检察官。实现检察权与群众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第一节点零距离对接,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三、提高检察工作能力,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继续强化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大预防”格局建设。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预防职务犯罪更加重要的工作理念;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用好批捕权、起诉权,坚决打击刑事犯罪不动摇。
二是继续推行以业务部门为主体,以检察室业务专员为延伸触角的“二级架构”工作模式建设。
三是继续探索和实践不捕说理、拟不诉听证,附条件不起诉,不诉矫正等工作方法。
四是继续促进对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执行,刑罚执行的新型监督模式的论证工作。
四、加强科技强检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在市委、市政府及相关机构、部门继续给予的大力支持下,围绕科技强检示范院建设活动,以全国检察系统统一业务软件的建设和应用为契机,加强管理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和侦查科技化建设。更新设备配置,提升研发能力,建成一套工作有程序、行为有标准、过程有监管、结果有考评的无纸化智能办公考核管理运行系统。努力使海城检察院成为全国高水平管理体系和规范化建设的示范单位。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上,海城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全力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为促进海城大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同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及海城人民的广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确立“升华认知,完善自我,强化监督”的发展思路,坚持“服务海城发展大局”的工作方向。按照年初提出的“夯实、优化、丰富、提高”的工作要求,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提升对海城检察工作与海城地域发展之间关系的认知,优化结构设计,夯实规范管理基础
1、提高了辩证统一认识,树立起谋划检察工作要体现服务海城工作大局的意识。在法律框架下,以促进和保障海城政经发展,社会稳定作为开展检察工作的前提。为创建“对接海城中心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模式”提供了思想保障。
2、优化了资源配置架构,搭建起符合新时期检察工作要求,适应海城发展需求的平台。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组建了省内首家职务犯罪预防局;调整和强化了派驻检察室,设立检察业务专员;扩容了法警配置规模;优化了部门人员结构。为推进 “检力下沉、监督前移、延伸服务、检务公开”提供了基础保障。
3、调整了工作布局结构,形成了信息通畅,履职及时,部门联动,多级合力的局面。通过强化部门协调,理顺业务流程,明确办理节点,破解了部门间职责不明,连接断层,沟通不畅的局面。基本体现了检察工作内在规律、特点,为促进“深入调研,全面掌握,结合实际,正确司法”提供了实施保障。
4、强化了办案监管设计,建立起立体案件办理监督管理体系。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案件,加强了案件从进口到终结全程的动态监控机制的设计。控告申诉部门归口管理线索,加强了每个办理节点回复结果的定段掌控机制的设计。制定了不同类型案件实行检委会专员审查机制,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三关预审机制,为实行“办理、决策、执行、监管一体化”提供了管理保障。
5、完善了考核评价制度,建立起一整套的组织人事、办公办事、行为操守的规则标准。完善了考勤制度、公文流转制度、印鉴使用制度、对外联络制度、行为操守计分制度等,为实现“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粗线型向精细型、由有则可依向有则必依的作风转变”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提升在开展检察工作中准确诠释法律监督属性的水平,合理调控权重,科学安排工作布局
1、在广泛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有效使用法律监督手段,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海城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是着力推动行业预防、备案预防、专项预防、预防警示、职务犯罪信息查询等工作的开展,整合诉讼监督,侦查监督中的预防工作属性,建立了以预防为抓手的“大预防”工作格局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监督在规范执法,遏制腐败的预防功效。
二是调整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权重,坚持惩防并重原则。推行前置预防和后置预防并用,预防调查先行,有的放矢查办的侦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今年实施以来效果较好,成果显著。
2、把关注民生,关注百姓诉求的理念溶入到检察工作当中,为实现海城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一是建立以控告申诉部门为主体,全院参与的“大控访”工作格局体系,通过对不同时期,不同渠道控告申诉线索汇总分析方法的应用和对办案各阶段做动态风险评估机制的推行,及时有效的发现风险信息。实行上下贯通,部门联动,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降到最低。
二是进一步加大申诉案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发现我们办案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自我纠正、自我修复、自我调节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避免瑕疵案件、错误案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对侵害民生犯罪的打击,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全年办理涉及民生案件47件。
三、提升打击刑事犯罪和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全面履行职责,巩固海检先进成果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15件776人,批准逮捕502件6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46件1263人,提起公诉752件1044人。依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113件150人,不起诉68件99人。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妥善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85件,145人。
2、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全年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8件,立案侦查21件4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15件35人,渎职侵权案6件10人。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全年共提出检察建议9件,开展行业预防4家,开展大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宣传活动11次,开展警示教育18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
3、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全年共监督案4件7人;决定追捕35人,追诉8人;依法提请刑事抗诉3人;依法提请民事抗诉16件;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0件,纠正监外罪犯脱漏管、刑期计算错误24人。
各位代表,我们一年来的工作始终得益于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监督和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海城人民的广泛关心、理解和包容,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对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客观看待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执法保障机制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不够完善;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单纯强调办案,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执法理念偏差,片面追求成绩的系统本位主义等诸多问题。甚至于利用检察权追求己利,行为操守有辱检威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你们的大力关注、广泛监督下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打算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会议精神,坚决认真执行市委工作部署,立足全市中心工作。以服务为宗旨、法治为核心、责任为基础,突出规范性、效能性、服务性工作理念,努力取得法律监督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提升。为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幸福”新海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拓宽阳光检察通道,广泛接受各界监督
一是坚持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汇报机制;建立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完善接受专题视察的机制。
二是创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资讯》期刊,建立常态化接受代表监督机制;创办《检察文化》、《检察宣传》、《检察党建》期刊,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加快“检察联络员工作研究会”的筹建工作,充分发挥其纽带桥梁作用,使我们能够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是开放各类审查案件办理的流转状态和节点时限的查询,使每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处于监督之下。
二、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筑牢检民和谐关系
以维护百姓合理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以“举报和控告受理中心”为载体,以“检察室业务专员”为触角,打造符合海检特色的“亲民驿站”和“检务绿色通道”,不断完善检民对话机制和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拓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渠道和空间,切实让百姓对于司法需求,能够想到检察院,找到检察官。实现检察权与群众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第一节点零距离对接,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三、提高检察工作能力,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继续强化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大预防”格局建设。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预防职务犯罪更加重要的工作理念;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用好批捕权、起诉权,坚决打击刑事犯罪不动摇。
二是继续推行以业务部门为主体,以检察室业务专员为延伸触角的“二级架构”工作模式建设。
三是继续探索和实践不捕说理、拟不诉听证,附条件不起诉,不诉矫正等工作方法。
四是继续促进对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执行,刑罚执行的新型监督模式的论证工作。
四、加强科技强检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在市委、市政府及相关机构、部门继续给予的大力支持下,围绕科技强检示范院建设活动,以全国检察系统统一业务软件的建设和应用为契机,加强管理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和侦查科技化建设。更新设备配置,提升研发能力,建成一套工作有程序、行为有标准、过程有监管、结果有考评的无纸化智能办公考核管理运行系统。努力使海城检察院成为全国高水平管理体系和规范化建设的示范单位。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上,海城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全力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为促进海城大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