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鞍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集中开展“七个一”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6月23日上午,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七个一”专题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旭辉出席会议并讲授廉政警示教育课。
林旭辉检察长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讲清了当前检察队伍面临的严峻形势,讲清了海城检察应与上级院一心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讲清了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讲清了执法司法腐败对营商环境的严重破坏,教育我院的党员干部始终应保持对“腐败”“围猎”的警觉,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
会议指出,应正视检察队伍正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正视包括省检察系统内的流毒与恶劣影响,以及对我们政治生态会产生强烈的腐蚀作用。在具体工作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政治建设融入具体业务当中,在具体检察履职中自觉、主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保证党的绝对领导落得更实更好。办案中要有政治意识,做到溯源治理,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助推加强综合治理、类案治理,办理一案促进解决一类问题。
会议强调,执法司法腐败是对营商环境的严重破坏,我们应多举措防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抓常检察建设,要以考评工作促进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职务犯罪在一些重点领域、权力集中部门和关键岗位仍然易发高发,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窝案、串案明显增多,发现、突破犯罪的难度不断加大。我院目前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察权运行变化的实际,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采取多种举措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提高司法公信力。
会议要求,一是落实责任。建立层层责任制,党组书记、检察长以主体责任为抓手,狠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带头抓总,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梳理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风险等级,突出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
二是合理配置。充分利用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讨论研究案件工作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不起诉、有争议的案件,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发挥集体智慧,防止办案人员水平能力不足影响案件质量,以及办案的随意性。
三是加强监管。员额检察官都要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当办理疑难、复杂、敏感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等特殊案件时要主动提请监督。案管部门在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检察人员涉嫌违反检察职责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向检务督察部门移送。每件案件的时间、内容、节点、处理结果等,都应当在案卷和办公办案平台上全程留痕、长期保存。
四是健全机制。制定岗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案件管理、检务督察与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廉政风险监督管理,形成防控合力。业务部门作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点,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各项检察业务之中。健全检务公开制度机制,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
五是提升案件质效。“案件质效是案件查办的生命线”检察工作落脚点始终在如何能办好案子,提升案件质效,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让检察官们真正感受到红脸、出汗,倒逼员额和辅助们认真对待案件评查,我们更应该拔高办案标准,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强化案件质量效益意识,确保自己所办的每个案件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的检验。
海城市检察院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全院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鞍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集中开展“七个一”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6月23日上午,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七个一”专题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旭辉出席会议并讲授廉政警示教育课。
林旭辉检察长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讲清了当前检察队伍面临的严峻形势,讲清了海城检察应与上级院一心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讲清了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讲清了执法司法腐败对营商环境的严重破坏,教育我院的党员干部始终应保持对“腐败”“围猎”的警觉,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
会议指出,应正视检察队伍正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正视包括省检察系统内的流毒与恶劣影响,以及对我们政治生态会产生强烈的腐蚀作用。在具体工作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政治建设融入具体业务当中,在具体检察履职中自觉、主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保证党的绝对领导落得更实更好。办案中要有政治意识,做到溯源治理,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助推加强综合治理、类案治理,办理一案促进解决一类问题。
会议强调,执法司法腐败是对营商环境的严重破坏,我们应多举措防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抓常检察建设,要以考评工作促进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职务犯罪在一些重点领域、权力集中部门和关键岗位仍然易发高发,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窝案、串案明显增多,发现、突破犯罪的难度不断加大。我院目前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察权运行变化的实际,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采取多种举措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提高司法公信力。
会议要求,一是落实责任。建立层层责任制,党组书记、检察长以主体责任为抓手,狠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带头抓总,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梳理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风险等级,突出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
二是合理配置。充分利用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讨论研究案件工作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不起诉、有争议的案件,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发挥集体智慧,防止办案人员水平能力不足影响案件质量,以及办案的随意性。
三是加强监管。员额检察官都要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当办理疑难、复杂、敏感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等特殊案件时要主动提请监督。案管部门在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检察人员涉嫌违反检察职责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向检务督察部门移送。每件案件的时间、内容、节点、处理结果等,都应当在案卷和办公办案平台上全程留痕、长期保存。
四是健全机制。制定岗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案件管理、检务督察与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廉政风险监督管理,形成防控合力。业务部门作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点,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各项检察业务之中。健全检务公开制度机制,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
五是提升案件质效。“案件质效是案件查办的生命线”检察工作落脚点始终在如何能办好案子,提升案件质效,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让检察官们真正感受到红脸、出汗,倒逼员额和辅助们认真对待案件评查,我们更应该拔高办案标准,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强化案件质量效益意识,确保自己所办的每个案件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的检验。
海城市检察院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全院检察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