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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市检察院巡察组正式进驻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工作
    时间:2021-03-18  作者:  新闻来源: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根据鞍山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海城市检察院巡察组巡察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海城市检察院巡察组组长陈玉凤主持召开与党组书记刘富民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陈玉凤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党组书记刘富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海城市检察院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同志,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党员干部出席会议,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陈玉凤组长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到实处;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切实提高基层监督能力、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陈玉凤组长指出,本次巡察重点监督检查3方面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重点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委和上级机关工作要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重点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主要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干部担当作为,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陈玉凤组长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鞍山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鞍山市委决定对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既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也是鞍山市委交给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政治任务,希望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富民表示,全院坚决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的工作。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一次深刻反省的机会、一次切实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积极配合衔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全院上下要将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综合协调;要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三是勇于面对问题,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全院要做到讲成绩不浮夸、讲问题不遮掩、提意见有依据。真正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变成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更好推动院全面工作提质增效,以实际行动回报市委对海城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

    鞍山市委巡察组将在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412-3608030;专门邮政信箱:邮寄地址五一路9-9号;专门电子邮箱:lsqxcb1@163.com。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8日(结束现场巡察前3天)。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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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市检察院巡察组正式进驻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工作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4-06-21

    根据鞍山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海城市检察院巡察组巡察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海城市检察院巡察组组长陈玉凤主持召开与党组书记刘富民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陈玉凤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党组书记刘富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海城市检察院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同志,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党员干部出席会议,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陈玉凤组长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到实处;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切实提高基层监督能力、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陈玉凤组长指出,本次巡察重点监督检查3方面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重点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委和上级机关工作要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重点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主要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干部担当作为,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陈玉凤组长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鞍山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鞍山市委决定对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既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也是鞍山市委交给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政治任务,希望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富民表示,全院坚决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的工作。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一次深刻反省的机会、一次切实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积极配合衔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全院上下要将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综合协调;要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三是勇于面对问题,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全院要做到讲成绩不浮夸、讲问题不遮掩、提意见有依据。真正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变成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更好推动院全面工作提质增效,以实际行动回报市委对海城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

    鞍山市委巡察组将在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412-3608030;专门邮政信箱:邮寄地址五一路9-9号;专门电子邮箱:lsqxcb1@163.com。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8日(结束现场巡察前3天)。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