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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时间:2018-08-20  作者:  新闻来源: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8年2月26日,海城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富民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方案》明确了海城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责任分工、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步骤安排和打击重点、工作措施和手段、部门分工和工作要求等,要求全院迅速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以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主管副检察长任成员,控申、案管、侦监、公诉、未检、执检、宣传等部门负责人担任联络员,明确任务责任人,建立工作联络及信息报送机制。明确责任部门,统一指挥、高效协作,及时跟进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强势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实效。

    二是完善协同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等单位的配合。进行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等衔接工作,完善线索移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提前介入等机制,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整体合力。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控申部门主要负责涉黑涉恶线索的收集、管理与分流;案件管理部门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监控,加强相关案件的案件质量评查,分析研判相关执法办案工作运行态势;侦监、公诉部门指派业务骨干负责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加大打击力度;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大力弘扬正能量,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三是排查梳理线索。认真排查、分析研判海城涉黑涉恶的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对相关的举报线索、信访案件,以及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特别要对近年来办理过的职务犯罪案件、暴力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案件中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在监管场所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动在押和服刑人员检举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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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4-12-09


    2018年2月26日,海城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富民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方案》明确了海城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责任分工、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步骤安排和打击重点、工作措施和手段、部门分工和工作要求等,要求全院迅速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以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主管副检察长任成员,控申、案管、侦监、公诉、未检、执检、宣传等部门负责人担任联络员,明确任务责任人,建立工作联络及信息报送机制。明确责任部门,统一指挥、高效协作,及时跟进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强势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实效。

    二是完善协同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等单位的配合。进行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等衔接工作,完善线索移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提前介入等机制,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整体合力。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控申部门主要负责涉黑涉恶线索的收集、管理与分流;案件管理部门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监控,加强相关案件的案件质量评查,分析研判相关执法办案工作运行态势;侦监、公诉部门指派业务骨干负责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加大打击力度;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大力弘扬正能量,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三是排查梳理线索。认真排查、分析研判海城涉黑涉恶的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对相关的举报线索、信访案件,以及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特别要对近年来办理过的职务犯罪案件、暴力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案件中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在监管场所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动在押和服刑人员检举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