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辽宁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柳中青、 一行6人在鞍山市院李华军副检察长、高非副检察长的陪同下来到海城市检察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我院司法改革工作、检察业务工作、行政工作进行检察验收。我院刘富民检察长、丁晶宝纪检组长、张殿洲副检察长、关德玉副检察长、万学军主任参加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会议。
刘富民检察长就我院队伍建设、开展“三项活动”及推进司法责任制有关情况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柳中青局长给予我院很高的评价,他说:“海城院是全国优秀基层院,海城院的各项工作开展的都很规范化、制度化,效果显著,无论是检察业务还是学习活动都有目标、有计划、有成果。工作开展地很扎实,制度健全、资料完整全面,人员配备和硬件设施到位。”同时,对我院提出了希望,海城院要积极保持现在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态度,还要从工作和生活各个方面关心干警,确保干警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刘富民检察长对省院领导的关心表示感谢。他表示,海城院将以这次督导检查工作为契机,继续努力,踏实工作,努力促使队伍建设、“三项活动”及推进司法责任制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使我院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3月30日,辽宁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柳中青、 一行6人在鞍山市院李华军副检察长、高非副检察长的陪同下来到海城市检察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我院司法改革工作、检察业务工作、行政工作进行检察验收。我院刘富民检察长、丁晶宝纪检组长、张殿洲副检察长、关德玉副检察长、万学军主任参加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会议。
刘富民检察长就我院队伍建设、开展“三项活动”及推进司法责任制有关情况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柳中青局长给予我院很高的评价,他说:“海城院是全国优秀基层院,海城院的各项工作开展的都很规范化、制度化,效果显著,无论是检察业务还是学习活动都有目标、有计划、有成果。工作开展地很扎实,制度健全、资料完整全面,人员配备和硬件设施到位。”同时,对我院提出了希望,海城院要积极保持现在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态度,还要从工作和生活各个方面关心干警,确保干警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刘富民检察长对省院领导的关心表示感谢。他表示,海城院将以这次督导检查工作为契机,继续努力,踏实工作,努力促使队伍建设、“三项活动”及推进司法责任制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使我院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