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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听证传温暖 彰显检察法理情
    时间:2021-01-27  作者:  新闻来源: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我哥说话不清楚、费劲,脑血栓手术后,脑袋有点不好使,作为亲属,我们给他找的养老院,他没有钱,我们平时每月给他200多元的零用钱。他说这件事他知道错了,他请求对他从宽处理。”近日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相对不起诉的盗窃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拟被不起诉人的弟弟正在代其作出陈述。公开听证会由海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徐哲主持,听证员由海城市人大代表、律师、海城市关工委代表、公安代表组成。


    这是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拟相对不起诉案件:拟被不起诉人王某在2020年5月10日至6月19日期间,因多次进入超市盗窃猪肉、牛肉,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52岁,2018年患脑血栓,无妻子子女,没有住房和工资收入,由其弟弟和姑姑凑钱将其送至敬老院。据王某供述,进入超市后,因没有钱买肉还馋肉,于是偷偷将肉拿走。

    承办该案的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池守义在对案件审查过程中综合考量到王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意不深,系初犯,并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少批慎诉司法理念,拟对其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为了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为了推进司法公正,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行为过程;为了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对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贯彻,经过多方协商,承办检察官决定就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以“看得见”、“听得见”的法治形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社会公众对检察办案的疑虑。

    听证会上,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拟相对不起诉理由等做出了释法说理,拟被不起诉人由其弟弟代为就犯罪过程做出陈述,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参会人大代表、侦查人员、律师等对案件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充分讨论。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拟被不起诉人王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深有感触,“此次案件并不复杂,但嫌疑人的生活情况却有些‘复杂’,在日后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应当把更多的目光投向像王某这样生活有困难的人群。不仅仅是在案件发生之后依法对其进行从宽处理,更应当将风险防范做在案件发生之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用兼顾“法理情”的方式,最大限度的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的人性化和人情味儿,公开听证会具有一定的法治宣传功能和教育意义,而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既发挥了刑事惩罚警示功能,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矫治作用,既坚持了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临近春节,我院检察官以海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名义拟对王某进行走访慰问,为王某送去了米、面、油等年货,考虑到防疫等原因,我院联系王某弟弟到院内将物品取走,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询问是否能够为王某提供生活救助,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密切关注王某的生活情况,了解他的所需所想,以便在日后的检察工作中更好的体现人文情怀,为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贡献出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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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听证传温暖 彰显检察法理情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4-06-07

    “我哥说话不清楚、费劲,脑血栓手术后,脑袋有点不好使,作为亲属,我们给他找的养老院,他没有钱,我们平时每月给他200多元的零用钱。他说这件事他知道错了,他请求对他从宽处理。”近日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相对不起诉的盗窃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拟被不起诉人的弟弟正在代其作出陈述。公开听证会由海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徐哲主持,听证员由海城市人大代表、律师、海城市关工委代表、公安代表组成。


    这是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拟相对不起诉案件:拟被不起诉人王某在2020年5月10日至6月19日期间,因多次进入超市盗窃猪肉、牛肉,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52岁,2018年患脑血栓,无妻子子女,没有住房和工资收入,由其弟弟和姑姑凑钱将其送至敬老院。据王某供述,进入超市后,因没有钱买肉还馋肉,于是偷偷将肉拿走。

    承办该案的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池守义在对案件审查过程中综合考量到王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意不深,系初犯,并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少批慎诉司法理念,拟对其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为了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为了推进司法公正,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行为过程;为了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对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贯彻,经过多方协商,承办检察官决定就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以“看得见”、“听得见”的法治形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社会公众对检察办案的疑虑。

    听证会上,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拟相对不起诉理由等做出了释法说理,拟被不起诉人由其弟弟代为就犯罪过程做出陈述,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参会人大代表、侦查人员、律师等对案件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充分讨论。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拟被不起诉人王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深有感触,“此次案件并不复杂,但嫌疑人的生活情况却有些‘复杂’,在日后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应当把更多的目光投向像王某这样生活有困难的人群。不仅仅是在案件发生之后依法对其进行从宽处理,更应当将风险防范做在案件发生之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用兼顾“法理情”的方式,最大限度的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的人性化和人情味儿,公开听证会具有一定的法治宣传功能和教育意义,而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既发挥了刑事惩罚警示功能,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矫治作用,既坚持了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临近春节,我院检察官以海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名义拟对王某进行走访慰问,为王某送去了米、面、油等年货,考虑到防疫等原因,我院联系王某弟弟到院内将物品取走,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询问是否能够为王某提供生活救助,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密切关注王某的生活情况,了解他的所需所想,以便在日后的检察工作中更好的体现人文情怀,为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贡献出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