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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会商制度 力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8-08-27  作者:  新闻来源: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会商制度

    力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与人民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切实形成开展专项斗争的合力,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我院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衔接工作的意见》,经报请市政法委批准同意后于近日完成了文件会签工作。参与此次会签的单位共计15家,包括法院、公安局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此文件为海城地区首个扫黑除恶会签文件,是检察机关扫黑除恶过程中的又一次主动出击,得到了市扫黑办和其他单位的一致肯定。

        该意见主要针对我市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如何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同级移送、向检察机关同级通报制度;行政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异议的处理;行政执法不移送、公安机关不受理犯罪案件的监督;在执法办案中建立相互协助调查制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咨询制度;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建设及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提出了工作对策、措施,力求在全市范围形成扫黑除恶相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衔接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协助司法机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共同推动海城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会商制度是我院积极探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法的又一重要尝试,通过以此为契机持续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沟通和衔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以实际行动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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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会商制度 力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4-06-07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会商制度

    力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与人民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切实形成开展专项斗争的合力,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我院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衔接工作的意见》,经报请市政法委批准同意后于近日完成了文件会签工作。参与此次会签的单位共计15家,包括法院、公安局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此文件为海城地区首个扫黑除恶会签文件,是检察机关扫黑除恶过程中的又一次主动出击,得到了市扫黑办和其他单位的一致肯定。

        该意见主要针对我市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如何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同级移送、向检察机关同级通报制度;行政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异议的处理;行政执法不移送、公安机关不受理犯罪案件的监督;在执法办案中建立相互协助调查制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咨询制度;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建设及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提出了工作对策、措施,力求在全市范围形成扫黑除恶相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衔接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协助司法机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共同推动海城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会商制度是我院积极探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法的又一重要尝试,通过以此为契机持续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沟通和衔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以实际行动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