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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迎接省、市院督导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15-07-16  作者:  新闻来源: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3月31日上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洪举,侦查监督处处长张景岩,综合组组长高凯,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副检察长王殿军、翟宝刚等一行,来到海城检察院督导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田洪举副检察长指出,按照辽宁省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即将由部署学习阶段转入对照检查阶段。省级院要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并于上周决定对下级院转段工作严格把关,按照严格、细致、严肃的总体要求,对各市(分)院部署学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达标准的不能转段。同时对基层院采取抽查方式,海城检察院是此行首站。
      会上,海城检察院刘富民检察长做阶段总结汇报,从动员部署、组织安排、落实推进等角度和节点详细阐述了海城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阶段的工作情况。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洪举听取院刘富民检察长的汇报情况后进行发言。田洪举副检察长对海城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考察组人员就根据这次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学习阶段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海城检察院的工作开展情况逐项进行检查。
      会上,督导检查组按照组织领导、动员部署、学习研讨、问题导向、整治成果等8各方面23项检查内容逐条对照检查。翻阅查看了海城检察院及各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5年全院机关大会材料、2015党组会议材料、支部活动记录本、党员学习笔记、社团文化活动材料、问题梳理清单、规范司法行为专刊、专题理论文章、心得体会等。督导检查组成员抽查了该院检察干警学习情况,同时根据该院提供的花名册,随机抽选了3名业务部门检察干警,谈话了解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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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迎接省、市院督导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4-12-09

      3月31日上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洪举,侦查监督处处长张景岩,综合组组长高凯,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副检察长王殿军、翟宝刚等一行,来到海城检察院督导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田洪举副检察长指出,按照辽宁省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即将由部署学习阶段转入对照检查阶段。省级院要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并于上周决定对下级院转段工作严格把关,按照严格、细致、严肃的总体要求,对各市(分)院部署学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达标准的不能转段。同时对基层院采取抽查方式,海城检察院是此行首站。
      会上,海城检察院刘富民检察长做阶段总结汇报,从动员部署、组织安排、落实推进等角度和节点详细阐述了海城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阶段的工作情况。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洪举听取院刘富民检察长的汇报情况后进行发言。田洪举副检察长对海城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考察组人员就根据这次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学习阶段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海城检察院的工作开展情况逐项进行检查。
      会上,督导检查组按照组织领导、动员部署、学习研讨、问题导向、整治成果等8各方面23项检查内容逐条对照检查。翻阅查看了海城检察院及各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5年全院机关大会材料、2015党组会议材料、支部活动记录本、党员学习笔记、社团文化活动材料、问题梳理清单、规范司法行为专刊、专题理论文章、心得体会等。督导检查组成员抽查了该院检察干警学习情况,同时根据该院提供的花名册,随机抽选了3名业务部门检察干警,谈话了解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