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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
    时间:2022-11-04  作者:  新闻来源: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0月28日,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十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举措。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旭晖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阐述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擘画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报告举旗定向、领航布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凝心聚力、催人奋进。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习近平同志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这充分体现了全党共同意志,反映了亿万人民共同心愿,必将有力引领“中华号”巨轮披荆斩棘、破浪前行。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对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高度重视、殷切期望,也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深化改革的根本遵循,是新时期做好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

    会议要求,一要一以贯之地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二要毫不动摇地把服务大局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基本职责;三要依法能动地把高质量推进检察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四要锲而不舍地把苦练内功作为队伍建设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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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4-12-09

    10月28日,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十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举措。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旭晖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阐述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擘画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报告举旗定向、领航布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凝心聚力、催人奋进。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习近平同志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这充分体现了全党共同意志,反映了亿万人民共同心愿,必将有力引领“中华号”巨轮披荆斩棘、破浪前行。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对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高度重视、殷切期望,也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深化改革的根本遵循,是新时期做好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

    会议要求,一要一以贯之地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二要毫不动摇地把服务大局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基本职责;三要依法能动地把高质量推进检察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四要锲而不舍地把苦练内功作为队伍建设基本要求。